根据《河北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以及国家、省相关文件关于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为做好我中心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经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和组织研究生招生工作。
组 长:薛庆林
副组长:贾 青、田洪涛
成 员:王红、王红霞、刘亚娟、庞立欣
2.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监督。负责现场巡视、监督、接受申诉等。加强约束机制建设,强化过程监督,保证申诉和投诉渠道畅通,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
组长:李宪松
成员:张瑞芳、张 弛、耿晶晶
二、招生规模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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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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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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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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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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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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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艺与种业(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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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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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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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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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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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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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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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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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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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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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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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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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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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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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录取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各专业招生规模进行动态调整,第一批复试,指标按照计划不做调整。第一批复试后,视其生源余缺的变化及时调整各专业招生规模,再进行后续复试。
三、复试资格
1.复试成绩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应符合2019年国家A类合格分数线要求,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一志愿生源不足而接收调剂生的专业,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农艺与种业专业按1:1.5比例、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和畜牧专业按1:2比例安排复试。若调剂生源不足,可全部安排复试。
2.体检
体检要求按《河北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的通知》执行,请同学们提前体检(提示:必须在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在资格审查时携带体检结果。
3.资格审查
时间:3月26日 13:10-13:30
地点:河北农业大学西校区科技大楼一楼学术报告厅(火车站乘坐16路,客运中心站乘坐36路公交车可直达农大西校区。因西校区周边修路交通不畅,请提前安排好时间)。
提交材料: 详见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文件。
四、复试方式
1.复试时间
第一批复试日期为3月26日。第二批复试日期待定。接收复试通知的考生若放弃复试请提前告知,逾期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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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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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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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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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13:3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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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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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校区科技大楼一楼
学术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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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艺与种业;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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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14:40—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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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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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18: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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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听力、口语,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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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校区科技大楼
二楼22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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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复试内容及要求
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满分60分)、外语水平测试(满分40分,含笔试、听力、口语;其中笔试20分,听力、口语合计20分;听力和口语在面试时合并进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四部分。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之和,满分200分。
相关专业课参考书如下: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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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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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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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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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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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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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艺与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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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植物栽培与育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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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树栽培学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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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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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出版社(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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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内容含所有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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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栽培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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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振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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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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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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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满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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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出版社(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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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植物育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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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家树
申书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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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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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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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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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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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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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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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任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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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环境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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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环境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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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柳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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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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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肥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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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肥料学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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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其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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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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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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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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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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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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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出版社2011年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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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如下: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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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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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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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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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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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艺与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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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植物组织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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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组织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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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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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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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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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学(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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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庆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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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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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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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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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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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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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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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地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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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地理学(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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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凤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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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出版社,2016年2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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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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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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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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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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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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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不准携带任何相关材料、书籍与电子设备。
3.复试试题(包括笔试和面试)属国家机密,复试小组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每批次复试试题不应相同。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4. 同等学力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还应加试(笔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5.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按总成绩高低排序。
6.第一批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于3月27日上午到指定地点等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否则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7.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中心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复试专家组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一是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二是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遵守各种考试纪律。三是遵守复试过程中的相关承诺。四是考生复试录取后遵守入学时的承诺。
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考核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1.没有达到报考条件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
2.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低于36分)。
3.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
4.外国语成绩不及格(低于24分)。
5.体检不合格。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
7.复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
8.考生身份不能确认。
9.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建立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选拔学生中的作用,在导师是第一责任人基础上实施“导师认可制”。
对复试合格并导师同意接收的考生进行拟录取。拟录取顺序:
1.推荐免试生及第一志愿报考我单位(中心)的复试合格考生。
2.调剂考生排名按专业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总成绩相同,以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复试总成绩仍相同,再以初试外语成绩进行排序,以确定最终排名。
八、其他要求
1.拟录取结果将在本中心网站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复试名单、拟录取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录取专业等,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2.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加强复试过程监督,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图像资料由本中心统一保存备查(3年)。
3.为保证调剂工作有序进行,需要特别告知考生并签字。
1) 调剂考生自愿选择复试专业后,不能更改专业,考生应签字同意调剂到该专业。
2) 校内一志愿考生自愿调剂后,即使原报考专业因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或招生名额增加,也不能再转回原专业。
4.在本中心参加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再次参加我中心的其他专业复试。
5.本细则中未涉及事项一律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中心联系电话:0312-7521230 13903368124庞老师
0312-7528963 15003224329魏老师
中心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312-7526343 13582628933
中心招生监督举报邮箱:gjzhx@hebau.edu.cn
学校招生监督部门:
学校纪委:0312-7521306;
研究生学院党委:0312-7521499
研究生招生办:0312-752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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